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塞尔维亚苹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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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11-07


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塞尔维亚共和国农业、林业和水管理部关于塞尔维亚苹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》规定,
海关总署于2023年10月26日发布了2023年第147号公告(关于进口塞尔维亚苹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),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塞尔维亚鲜食苹果进口。
转自 上海市报关协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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